******医院GE设备保修及售后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GE设备保修及售后服务采购项目
******医院GE设备OPTIMA IGS 330 TCH,在临床使用中宕机损坏,需采购设备保修售后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医院GE设备OPTIMA IGS 330 TCH,在临床使用中宕机损坏,需采购设备保修售后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也满足辽宁省财政厅采购处《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相关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第六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系统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和第二章第三条中第七项,“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的工作指导建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2601
三、公示期限
2025-04-18 至2025-04-2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郑静,秦莉,杨宇红,邱岩,尚彦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安洪宾
联系地址:沈阳市法库县边门街32号
联系电话: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磊
联系地址: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2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