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NS_CQ_2025_S_14249
报名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东宁市绥阳镇柳毛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东宁市绥阳镇柳毛河村
采购类别:工程建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友才
企业性质: 项目周期:20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自筹
预算价格:310001.19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意向供应方条件: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6.2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元):32000.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账 号:************27
其他描述: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4日9:00至2025年 6 月6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注:审核人选择“何云松”(点选择审批人后,按Ctrl+F键,输入“何云松”)。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在项目网站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5 采购保证金5.1采购保证金金额:310001.19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零壹元壹角玖分)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7:00前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行 号:******1555账 号:************27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电 话:0451-******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
备注:报名联系方式、项目咨询: 曲女士0453-******。缴纳保证金咨询电话:0451-******。业务监督电话:0451-******。一、《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对交易项目进行围标、串标、拆标,从中谋取私利或逃避监督的;3、私自透露谈判底价,造成经济损失的;4、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5、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标的合同,支付交易价款的;6、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7、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二、报名方式:线下支付项目:先缴纳保证金,再报名。附件上传:自然人报名请上传本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凭证。单位报名请上传营业执照、对公缴纳保证金凭证、身份证图片。审批人选择:金鹏聪请意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和缴纳保证金。三、须知:1、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让方所有(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交易机构将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让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受让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得以未勘察为由不履行后续手续,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4、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出让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8、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出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让方承担。10、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出让方签订为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