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指挥中心搬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30号6楼603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编号:04-17-04A-2025-D-E06499
项目名称:******管理局指挥中心搬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管理局指挥中心搬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维护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30号6楼603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获取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2、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招标文件费用已支付的转账凭证。
售价:¥300.00元(人民币),现场不接受现金购买,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具体详见“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中的账号),售后不退、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30号6楼60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对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无关。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登陆我公司网站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诚E招平台“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29号振海大厦南侧物产楼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6楼603室
联系方式:0754-******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帐号:************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炜槟、林晓玫、姚滨雄
电 话:******、0754-******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