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农村供水保障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东区农村供水保障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设计、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供水管网配套升级,敷设DN1000-300管网36.18公里;2、建设乡镇、村配套管网DN250-20敷设280.2公里;3、新建排上山田水厂(日供水2000吨)、麻山汶泉水厂(日供水2000吨)及新建加压泵站4座。项目总投资26800.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0970.94万元,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9667.73万元,临时工程费用826.63万元,预备费1175.49万元等。
2.2 招标规模:建安工程费用 19962.45万元,设计费:179.24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项目有关设备的采购、调试和技术指导以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智能化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竣工备案、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项目后期整体维护。
2.4 标段划分:划为 1 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5.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1)设计周期:按施工进度所需提供施工图纸,具体合同中明确。(2)施工工期 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 9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 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设计方):具备水利相关专业(或市政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 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三大员要求(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检)员。
3.3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 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
(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 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3.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
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 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 2025 年8 月8日至 2025年8月2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9月8日 9:30 时,地点为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 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 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 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 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7.5 本项目中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 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辉煌大厦 13 楼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萍乡市安源区翡翠城2栋A座13楼
(3)行政监督部门
******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9-******
(4)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 10 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 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 7 部委令第 11 号)”的相关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发改委等 7 部委令第 11 号)”相关规定进 行回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辉煌大厦 13 楼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安源区翡翠城2栋A座13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