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征集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一路193号
征集人的联系方式:崔怀连(******)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社会化考场服务(小型机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JXY******0472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1-科目二 协议价 ≤ 10元 指定采购单位 2-科目三 协议价 ≤ 15元 指定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2 基本要求 资质证书 3 基本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 基本要求 报价:报价不得超过科目二10元/人,科目三15元/人 5 基本要求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3)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5)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2.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蚌埠市推进严重欠薪失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因联合惩戒被限制或暂停投标情形。
本条承诺即可。 6 基本要求 (1)科目二考场需求:
科目二考场需要1000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且考场倒库考点项目不少于四个,能同时容纳四台车进行考试;
(2)候考区需要1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地点(小型汽车考场)。
注:1.上述考场场地使用期限定1年以上,须提供考场设置图、候考区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考场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合同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 系统设备配置
(1)考试系统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认可。(须提供复印件,证书须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出具)
(2)科目二提供设置、喷涂统一考试标志考试车辆10台及以上(其中至少有2辆自动挡车辆);注:须提供保单的截图。
(3)科目三提供设置、喷涂统一考试标志考试车辆10台及以上(其中有2辆自动挡车辆),商业保险不得低于100万元。(注:须提供保单的截图或商业保险的复印件)
(三)人员配置
(1)提供具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涉及的电子、GPS导航、数据采集、计算机、数据库、无线网络等电子类维护的人员3名。
(2)供应商须为科目二提供不少于4名驾照资格不低于考试车型的考试引导员。
(3)供应商须为科目三提供驾照资格不低于考试车型及对应考试车型数量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8月08日-2027年08月07日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社会化考场服务(小型机动车)采购项目 可以在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学院--电子卖场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 。 2.供应商在通过“徽采云”平台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须按照本文件格式制作申请文件,并将制作完成的申请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拨打征集人电话进行签收确认。 |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办法》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清退规则: |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详见附件 |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每一年结算一次,结算费用为考试人数×中标单价收费标准 ,考试人数按甲方审计结果为准,采购人在下一年的次月内将双方核算后的考试费用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的合同价款。 |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建立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可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
十五、申请须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用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 (3)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5)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6)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蚌埠市推进严重欠******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因联合惩戒被限制或暂停投标情形。 |
附件:
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