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台山市2025-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文件及修改公告,现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的评分因素“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15分)”的评分标准第(2)项和原修改公告的第2项关于“② 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中标通知书上显示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致;总投资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写明的为准(若没有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不能体现投资额,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修改内容,现更正为:“② 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中标通知书上显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与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致;总投资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写明的为准(若没有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不能体现投资额,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及修改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修改公告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修改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台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05月30日
日期:2025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