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964324
二、合同名称:******公安局新城区分局车辆加油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5-672626
四、项目名称:******公安局新城区分局车辆加油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_呼和浩特市_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丝绸大道交汇处公检法办公区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石油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赛罕区政府党政机关办公楼155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数量:1.0000; | 1(项) | ¥290,000.00 | ¥290,000.00 | (******消防许可证》、《防雷检测报告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防静电检测报告书》; (二)招标人不定期分批采购燃油; (三)招标人按照燃油预算金额给中标人预存燃油采购款;(四)投标人需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燃油,包括:92#汽油、95#汽油、98#汽油、0#柴油、-10#柴油、-20#柴油、-35#柴油等具备供应条件的成品燃油(或其他同等标号燃油); (五)招标人可凭票、卡或其双方约定方式在投标人指定服务区内的加油站中享受每周7天,全天24小时制的加油服务,享受免费洗车服务; (六)加油站提供24小时服务;建立加油人员、管理人员双层审核等相关制度,杜绝加油人员与持卡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工作车辆加油时,加油人员应核实加油车辆信息,信息确认后方可加油,严禁持卡提现或购买其他物品; (七)招标人车辆可自由选择所需燃油种类,在同等条件下,享受服务区内的燃油优先采购权; (八)燃料价格如因原料、国家政策、突然事件、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变动,投标人应于24小时候内通知招标人; (九)招标人燃油采购后,投标人需提供燃油采购正式回执票; (十)投标人提供的燃油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因燃油质量问题造成招标人车辆损坏的,投标人需承担相应损失,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十一)投标人分站需按照招标人车辆所属单位需求按采购金额开具发票,并提供燃油采购明细; (十二)服务期为一年; (十三)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范围内有三家加油站; (十四)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油品质量和标准计量,具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正规供货渠道等质量保证措施; (十五)有充足的成品油储存,保证稳定的油源渠道和供给,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造假、不缺斤短两; (十六)加强油品质量检测,保证加油计量准确。对加油站使用的计量设备依法定期检测,并按期由质量监督局鉴定认可,确保计量准确; (十七)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符合防火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十八)指定专门人员作为本项目的联络员,定期传递信息,核对账卡,提供资料等,随时沟通协商解决各类问题。 (十九)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
合同金额: 2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公安局新城区分局车辆加油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