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2025年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镇原县南川乡上庄村等13条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已由镇交发[2025]30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镇原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原县2025年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镇原县南川乡上庄村等13条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镇原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及标准:
(一)镇原县南川乡上庄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1.970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25。
(二)镇原县平泉镇秦铺村养牛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5.728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三)镇原县平泉镇景家村、寺府村养牛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3.318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四)镇原县新城镇闫寨村玉米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2.447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五)镇原县新城镇高庄村东庄村玉米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4.824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六)镇原县城关镇五里沟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2.262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七)镇原县城关镇段高庄村金龙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3.122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八)镇原县郭原乡郭原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1.173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九)镇原县郭原乡景原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2.876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十)镇原县郭原乡景原村景俭组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2.913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新建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十一)镇原县临泾镇路壕村石羊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5.081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5,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
(十二)镇原县太平镇老庄村养牛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4.232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5、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
(十三)镇原县太平镇南庄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全线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路线全长4.437公里,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5、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
2.4 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施工标段。
镇原县2025年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镇原县南川乡上庄村等13条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号 |
路线名称 |
建设里程 | 标段里程 (公里) |
招标内容 |
1 |
NPSG标段 | 镇原县南川乡上庄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1.970 |
11.016
|
施工图设 计范围内 的全部工程内容 |
镇原县平泉镇秦铺村养牛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5.728 | ||||
镇原县平泉镇景家村、寺府村养牛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3.318 | ||||
2 |
XCSG标段 | 镇原县新城镇闫寨村玉米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2.447 |
7.271 | |
镇原县新城镇高庄村东庄村玉米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4.824 | ||||
3 |
CGSG标段 | 镇原县城关镇五里沟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2.262 |
6.557 | |
镇原县城关镇段高庄村金龙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3.122 | ||||
镇原县郭原乡郭原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1.173 | ||||
4 | GGSG标段 | 镇原县郭原乡景原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2.876 | 5.789 | |
镇原县郭原乡景原村景俭组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2.913 | ||||
5 | TTSG标段 | 镇原县临泾镇路壕村石羊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5.081 | 13.75 | |
镇原县太平镇老庄村养牛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4.232 | ||||
镇原县太平镇南庄村玉米种植产业及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4.437 |
2.7招标控制价:
总招标控制价:******.00元,其中:
NPSG标段:******.00元;
XCSG标段:******.00元;
CGSG标段:******.00元;
GGSG标段:******.00元;
TTSG标段:******.00元。
2.8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9 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 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 人资质投标。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标段数量时,投标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4.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1日0时00分至6月4 日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填写信息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企业须将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法正电子开评标系统。登录网址:******/qy-login.html?role=bidding
5.2 逾期送达(上传)、未送达(上传)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加密)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法正电子开评标系统 ”进行,请投标企业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 录系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 密后的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根据递交截止时间,使用CA 数字证书提前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 参加开标会议,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 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上 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镇原县公路局
办公地址:镇原县安定路 3 号
联系人:景振乾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原州西路嘉阳大厦8楼
联系人:祁晓红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9@qq.com
3)监督单位:镇原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镇原县安定路 3 号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