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2023年度亮化设施维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3-210114-00162 二、项目名称:于洪区2023年度亮化设施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2023年度亮化设施维护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老边乡开隆村 中标(成交)金额: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2023年度亮化设施维护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2023年度亮化设施维护(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于洪区,于洪区2023年度亮化设施维护,区内38处亮化设施年度维护,具体详见服务明细,经过区领导批示维修区内无产权照明设施 服务要求:于洪区2023年度亮化设施维护,区内38处亮化设施年度维护,具体详见服务明细,经过区领导批示维修区内无产权照明设施,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3年(如因素条件不发生改变,年度验收合格,合同逐年签订,次年续签)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和行业内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宏、刘家生、王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2023年度亮化设施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预算价的1.55%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供应商不得将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6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4#楼十号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强 电 话:****** 十、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2023年度亮化设施维护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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