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汕头市潮南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一阶段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