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站点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单位(二次)询比文件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自筹。采购人为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有限公司各站点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单位(二次)询比文件采购
2.2项目编号:M************011
2.3采购范围及内容:
对以下5座站进行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水冶站和开封站2座站进行《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备案;淇县站、获嘉二号站和获嘉三号站3座站进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专家评审并备案。
2.4实施地点:水冶站(位于安阳市水冶镇)、开封站(位于开封市祥符区)、淇县站(位于鹤壁市淇县)、获嘉二号站(位于新乡市获嘉县)、获嘉三号站(位于新乡市获嘉县)。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以下站点的各项服务完成,具体要求完成的时间如下:
序号 |
站点名称 |
服务内容 |
要求完成时间 |
1 |
水冶站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2025年11月30日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 |
2025年10月30日 |
||
2 |
开封站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2025年8月30日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 |
2025年7月30日 |
||
3 |
淇县站 |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 |
2025年6月20日 |
4 |
获嘉二号站 |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 |
2025年6月20日 |
5 |
获嘉三号站 |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 |
2025年6月20日 |
2.6质量要求:符合各站所在区域的地方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满足备案的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响应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和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况。(格式见附件4)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cr/list)查询。
3.3.5******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响应人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响应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响应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响应人存在3.3.2至3.3.5条款的负面信息,则该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响应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不同响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4.3满足现场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期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公告的所有要求。
3.4.4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审核时资料模糊不清或者资料不齐全,不予通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化询比文件采购。
4.2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9日15:00时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4报名方式
4.4.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4.3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5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9日15时00分。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4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响应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具体要求如下:
7.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7.2异议应通过异议、投诉端口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7.3异议人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7.4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异议提出不符合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8楼1816室
联系人:庞老师
电 话:******
监督机构:综合管理组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