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LHS-G-H-25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3(合同包三):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因质疑成立变更中标结果。更正内容:
******有限公司于202******有限责任公司)声明的电动装载机、装载机、叉车、装卸叉车为上述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的生产厂家,质疑该企业没有制造相关产品的资质,不属于产品制造商。提供虚假投标,中标无效。我单位经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有限责任公司)无上述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的生产资质。我单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合同包三将择期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3(合同包三)代理服务费金额:3.5265(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合同包5(合同包五):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因质疑成立变更中标结果。更正内容:
******有限公司于2025************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该制造商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4860万元,资产总额为79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根据************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省青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函询该企业情况,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ScaleTest)”公共服务平台自测小程序中依据该企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信息,查询到该企业为中型企业。我单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合同包五将择期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5(合同包五)代理服务费金额:1.5594(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地址:******管理局综合办公楼B座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1号楼3楼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辰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13日
相关附件:
情况说明.pdf 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