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5-2027年度基建工程配套监理服务准入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0724-2520SZ021258(BOC-00033-******))公开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标人)委托,就******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5-2027年度基建工程配套监理服务准入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5-2027年度基建工程配套监理服务准入供应商项目
0724-2520SZ021258(BOC-00033-******)
(一)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1.项目标的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备选供应商数量 |
2025-2027年度基建工程配套监理服务 |
1项 |
4家 |
无 |
2.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3.中标人数量:4名中标人。
4.预算价:本项目三年预算金额共计约为379.20万元。
5.服务期:与准入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招标人不保证准入供应商实际承担的业务量。
6.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流程: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提疑及答疑(如有)-开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布。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5.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具有为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资质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4.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投标人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三)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须提供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以扫描查询)。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若上年度报告未出具,可提供上上年度报告)。
(2)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
(************银行在谈判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函、投标声明、资格声明、控股及关联关系情况表、保密承诺书、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社会披露承诺书、合规承诺函、廉洁自律从业告知函回执(原件,格式见附件)。
5.截标前的“信用中国”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截图须能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原件,格式见附件)(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服务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有偏离,需在表中注明)。
7.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资质截图并加盖公章。
******银行中银智采平台(******/pc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的投标人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前1工作日内完成注册。******银行官网(******)“采购公告”置顶公告《关于中银智采平台于2024年1月1日投入使用的公告》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或******银行中银智采平台(******)“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银行采购项目。
(3)如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或技术支持人员,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银行中银智采平台(******)“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2.本项目实行中银智采平台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20时00分至2025年5月1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3.发售招标文件操作流程:
(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5日17:00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流程如下。
******有限公司代理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流程
(一)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QQ(******/)、搜狗(******/)”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二)首次在国e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
(三)国e平台线上购买: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投标人自荐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选择“递交资料管理”-“申请资料递交”,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申请,待确认审核通过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上传以下附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中银智采平台注册成功截屏
④详见投标人资格。
(2)登录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立即购买”生成订单;
(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常用文件中《线下开评标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请投标人付款前确认所下单的项目编号是否正确,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4)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文件。
(四)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020-******/******,李先生020-******。
1.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保留付款凭证,登录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申请领取文件”→页面上传付款凭证→“提交审核”。
3.下载招标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
(1)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银行投标客户端,用于申请CA证书、制作投标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Windows系统。
(4)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申请CA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CA证书进行后续操作,例如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CA电子印章操作等。
(5)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银行中银智采平台(******/pc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有限公司(******)、国e平台(******)上进行发布。
本项目不举行说明会。
八、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时30分。
******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注:投标客户端上传投标文件大小限制为500MB内,较大文件需要一定上传时间,如将近500MB的文件上传时间约30分钟)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下文中所指“电子投标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投标文件。
******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上传所需时间,尽量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时间内(即工作日)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如有问题可参考“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予以解决。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开标会开始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开标当日9:30-10:00期间),通过CA证书或解密秘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开标后尽快解密。
******银行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解密时使用的电脑需要和加密电脑为同一台电脑,如若更换电脑,需要进行CA证书补发流程,或使用解密秘钥方式解密。建议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使用同一台电脑。如因电脑问题以及其他非系统故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9时30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5(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1楼)。
(3)若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大于15家。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5(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1楼)。
十、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755-******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招标人联系人:黄经理、曾经理
电话:0755-******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22号国际金融大厦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俊楠、谢宁多、高云锋
电话:0755-******、0755-82339856、0755-******
传真:075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邮编:518028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