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周口监狱安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河南省周口监狱安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含设备供货及安装实施及系统集成联调测试等各阶段;
(6)免费质保和运维期:3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7.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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