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污水提升泵站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1 | 工程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污水提升泵站工程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污水提升泵站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1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有限公司 | 范忠伟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1492 | -5.000000% | 3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89.3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范忠伟 | 贾楠楠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范忠伟 | 贾楠楠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维广 | 宋川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辽******149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2023)******】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辽******174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2023)******】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结构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 采暖通风专业高级工程师【******6】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1492 | 辽******1740 | |||||||||||
投标报价 | -5.000000% | -6.000000% | |||||||||||
工程工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 |||||||||||
评审得分 | 89.34 | 80.69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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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设计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下浮25%。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施工项目负责人:范忠伟;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149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3)******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维广;专业及职称:结构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得分业绩:先进装备制造园缸窑河北二支暗渠工程EPC 总承包 ******有限公司 ******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6%;设计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下浮21%。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施工项目负责人:贾楠楠;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174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3)****** 设计项目负责人:宋川;专业及职称:采暖通风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6 得分业绩:利勃海尔风电齿圈轴承制造项目红线外排洪渠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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