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罪犯药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罪犯药品采购项目1包段 | 550000 | 550000 |
2 | 豫政采(2)******-2 | ******医院罪犯药品采购项目2包段 | 550000 | 550000 |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段。
1包段:精神类药品、普通药品及耗材;2包段:普通药品及耗材;
5.2供货地点:河南省焦作监狱或其指定地;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供货周期:合同暂定1年,视实际情况可以延长供货周期;
5.5配送时间要求:自收到招标人通知起急救药品2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36小时内配送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
5.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2投标人为国内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变更:本项目如有变更,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相应栏目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注意随时关注。
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4.监督部门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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