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04-17-04F-2025-D-F-E18334
2、项目名称:******学校宿舍区自助式洗衣机投放项目
3、项目内容:学校目前在校生人数约6000人,均为内宿学生。学生内宿面临洗衣耗时长、硬件不足,特殊衣物难清洗等问题,尤其梅雨季节,经常出现************学校宿舍的具体布局结构,计划引入自助式洗衣机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投放年限:3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项目概况内容,填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6楼603室
3、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场不接受现金领取,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领取(具体详见“七、联系事项”中的账号),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需现场需现场递交至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不接受邮寄,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本次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公开进行。
3、未按本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诚E招(******)上发布。
七、联系事宜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6楼603室
联系人:汤工、许工、吴工
电话:0754-88575991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34
采购人:谢老师
******大学路326号之8
联系电话:0754-******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