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根据汕头海关的工作安排,拟委托专业队伍按照要求对工资查询、理发预约、医务室预约等功能迁移迁移至关信系统,优化界面布局及美工适配,风格与关信保持一致,实现在关信中能正常使用相关功能,见附件1。
五、时限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功能开发、部署、测试工作。
六、预算金额:¥26400.00元,见附件2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
详见附件3《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评分表》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经营资质等经营范围;
2、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
附件:1、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采购内容.doc
2、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报价清单.xlsx
3、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评分表.docx
4、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根据汕头海关的工作安排,拟委托专业队伍按照要求对工资查询、理发预约、医务室预约等功能迁移迁移至关信系统,优化界面布局及美工适配,风格与关信保持一致,实现在关信中能正常使用相关功能,见附件1。
五、时限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功能开发、部署、测试工作。
六、预算金额:¥26400.00元,见附件2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
详见附件3《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评分表》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经营资质等经营范围;
2、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
附件:1、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采购内容.doc
2、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报价清单.xlsx
3、汕头海关“海关易服务”部分功能迁移服务项目评分表.docx
4、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