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陵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2025年江陵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EPC总承包(JZJI-202504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JI-202504GL-******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江陵县秦市乡、普济镇 建设规模:2025年江陵县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赵家岭桥、刘家桥、刘剅桥,包含赵家岭桥的拆除重建、刘家桥和刘剅桥的改造。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完成2025年江陵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包括本建设项目范围内的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物探、采购直至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等的全过程,包括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2)以限额设计为原则,将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以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803.84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因在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公路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勘察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③设计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⑤施工团队要求:应配备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且各自具备相应岗位证书;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为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均可。⑥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招标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需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四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3)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如因未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被拒收。 (5)因实施“一网通投”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 话:010-******、******。 (6)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交通运输局,电话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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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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