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视频拍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受******保健院的委托,对2025******保健院视频拍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保健院视频拍摄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295,728.00元(本预算含第三方预算造价审核费用,参照有关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三)服务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本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财政局关于试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准入机制的通知》(河财采购〔2022〕9号文)规定,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包为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采购包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②若分支机构响应: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除了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财政局关于试行政府采购项目 “承诺+信用”准入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说明:
1.文件查询网址:******/freecms/site/guangdong/tzgg/info/2023/******.html
2.供应商在参加全市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不适用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应对其作出的资格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项目由评审小组依据响应(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信用承诺就其是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等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7月 25日至2025年7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1.现场购买:供应商到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2.******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官网邮箱(Email:******),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当天 14 时 30 分00秒开始受理响应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二)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五、开启
(一)时间:2025年8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经办人是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二)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1.现场购买:供应商到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2.******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官网邮箱(Email:******),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3.联系电话:******
成交服务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银行河源分行
账 号:************8
4.项目公告刊登媒体: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index.html)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