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医院东院区户外楼体发光字体项目的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医院东院区户外楼体发光字体项目
2、最高限价:196141.05元
3、采购需求:详见项目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装修修缮供应商资格(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且服务区域含有汕头区域。本项目采购人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定点议价方式成交并签订合同。
7、供应商必需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价须知:
1、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3号行政科研楼501行政科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7:00,逾期送达的相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报价材料:
(1)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可不提交)。
(4)缴纳税款的证明。提供报价截止日前******税务局征收税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或完税证明),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报价截止日前******税务局代收社会保障金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等证明材料),若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报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以截图留存为准)。
(8)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承诺函。
(9)报价函。
4、材料提交:请各参与单位将全部资料用文件袋、信封等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相关信息,密封加盖公章,于递交截止日期前递交。若采用邮递方式递交,需提前了解邮递送达时间,邮件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报价材料。
四、联系事项:
行政科 电话:0754-******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3号行政科研楼5楼
纪检室 电话:0754-******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3号门诊综合楼7楼
************医院东院区户外楼体发光字体项目 项目文件-附件.docx
******医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