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食堂及卫生间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人须于2025年8月3日前(含当天,工作日上班时间)至项目地现场勘察,并将经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调整为“投标人须于2025年7月3 1日前(含当天,工作日上班时间)至项目地现场勘察,并将经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二、本补充通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