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8-18 17:3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04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09-04 09:00 |
宁德数字经济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第一阶段)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各投标人:
宁德数字经济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第一阶段)(招标编号:E************001),现就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事宜如下:
1、原招标文件封面日期更正为:“二〇二五年八月”。
2、原招标文件《5.技术及商务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的《5.1技术文件》
2.关键技术能力 |
3.00 |
投标人具备活体相关算法或者软件,提供部委直属测试机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得3分;提供国家认可的其它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的,视为不具备相关能力,不得分。 |
现更改为:
2.关键技术能力 |
3.00 |
投标人具备活体相关算法或者软件,提供部委直属测试机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得3分;提供国家认可的其它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得2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的,视为不具备相关能力,不得分。 |
3、原招标文件《5.技术及商务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的《5.2商务文件》
3.企业综合实验室建设服务能力 |
3.00 |
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信部授予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部省共建)、国家级工程实验室、CNAS 实验室、CMA 实验室、CQC实验室资质,每提供一项得 1.5 分;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重点实验室资质,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方网站公示链接、公示文件、公示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现更改为:
3.企业综合实验室建设服务能力 |
3.00 |
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信部授予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部省共建)、国家级工程实验室、CNAS 实验室、CMA 实验室、CQC实验室资质,每提供一项得 1.5 分;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重点实验室资质,每提供一项得 1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方网站公示链接、公示文件、公示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关于本项目的NDZF格式招标文件《第4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部分指标文字重叠的情况已进行修正,详见附件。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