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睢开经发投〔2025〕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办事处,招标人为******街道办事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街道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街道。
2.2工程总投资:约4500.00万元。
2.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街道辖区内11条河道进行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基流保障工程、污染基底修复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河岸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拦截净化工程5个子工程。对辖区内河道进行水生态系统重建修复,河道河岸生态修复、河道周边面源污染拦截净化,老龙河、邱圩北大沟、睢梁河、祁庄引水沟、白塘河等河道全河段或部分河段生态清淤,同时在安康路桥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1座,王场北闸旁鱼类回游专门通道1条,内外河连接段混凝土护坡结构优化等。
2.4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73日历天。
2.6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6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包括:河道整治工程、生态河道治理、水环境治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C证)。
(5)信誉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拾 万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
******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
5.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6月12日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5.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6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办事处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19号
联系人:朱银刚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睢河北路广电传媒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赵 伟
电 话:0516-******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