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屋顶光伏项目合作方案。
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学校南校区体育馆、学生食堂、科报厅、1#、2#配电房屋面。其中,体育馆屋顶为彩钢瓦结构,屋顶面积约为4500㎡;食堂屋顶为水泥顶结构,屋顶面积约为2000㎡;科报厅屋顶为水泥顶结构,屋顶安装面积约为1900㎡;1#配电房屋顶面积约为760㎡;2#配电房屋顶面积约为410㎡。合计约9570㎡。如需获得屋顶平面图,请联系我校运营部李老师(电话:******)。
二、征集方与应征方
******学院
应征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相应经营许可的企业。
三、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寻找有意向的合作方,最终通过非招标方式选定合作方。
四、合作要求
1.应征方负责屋顶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修、重置、更新等;其他必要设备和系统的调整和改造等;必要条件下的屋顶加固、改造等;向电力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获得审批等。所有费用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2.征集方提供的屋顶平面空间,仅用于安装光伏发电相关设施设备,不得用作无关用途,征集方免除应征方在合作期限内的屋顶平面空间使用租金。
3.项目设计方案与建设方案需经征集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执行,建设过程需严格按照征集方认可的方案进行实施,若方案需要更改,需经征集方同意。
4.合作期限:在同等条件下,征集方优先选择合作期限更短的应征方。具体合作期限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为准。
5.合作模式:在同等条件下,征集方优先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具体合作收益分配模式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为准。
6.应征方需根据征集方提供的项目合作要求提交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 建设方案(包括光伏设备的功率规格与质量保证、安装面积、预计发电量逐年测算、预计建设用时及计划等);
2) 分配方案(包括用电模式、合作年限、结算价格、结算方式、征集方收益估算、合作结束后的资产处置等);
3) 运营方案和风险处置方案(包括维护巡查、故障响应、极端天气应急、极端天气损失处置、合作期内若企业经营异常的后续处理等);
4) 单位基本信息(包含:单位简介、相关业绩及专业能力说明等)。
五、对应征方的基本要求
应征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有相关行业建设和运营经验。应征方需满足以下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征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应征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以本公告发布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征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应征单位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银行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征单位须提供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书面声明并签字盖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税务局征收税款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或完税凭证等)。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税务局代收社会保障资金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等证明材料)。如依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需提供书面声明并签字盖章)。
注:以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清晰可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征集流程及时间安排
1. 材料要求
有意向合作的单位按本通知第五部分、第六部分制作项目合作方案及证明材料。方案应具有可行性、适应性和前瞻性。方案中涉及的数据、分析等内容需可靠、可行,保证方案的真实性。
2. 提交方式
将上一款所述的材料,连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附件1的应征方登记表(加盖公章),******。请以“屋顶光伏项目合作方案征集-XXX公司”为邮件主题,邮件正文需注明应征单位及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按照节能减排原则,应征方相应纸质文档无需递交,但需留底,若后期开展正式合作则需全套纸质文档完整提交。
3. 时间要求
本次合作意向征集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日截止,请按时提交。现场统一踏勘时间:若需要现场踏勘,请提前联系运营部李老师(电话:******)进行入校报备,于2025年5月26日(周一)10时00分(北京时间)到达南校区九号门集中,由李老师统一安排踏勘。
七、联系方式
项目情况咨询:李老师,******(******)
征集组织联系:林老师,0754-******(******)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黄老师,0754-******(******)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2:00 至5:00)。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合作方案征集结束后,我校将开展研究和评审工作。通告期满后,征集方组织评审小组,从建设能力、运营能力、合作年限、合作模式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合作方。若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企业,则本次征集终结。
2. 应征方报送的合作方案需为原创,不能剽窃他人成果,若发生知识产权相关纠纷,责任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通知。
******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