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珠海市金湾区平沙嘉彩印刷厂作出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嘉彩印刷厂生产项目
(2)竣工日期:2010年5月20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完成。
(3)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意见。
建设单位:珠海市金湾区平沙嘉彩印刷厂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广新路49号交运总公司南栋工业厂房首层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嘉彩印刷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