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潮州市潮安区凤塘再生纸厂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凤塘再生纸厂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安区凤塘再生纸厂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玉窖村大溪墘片横路顶片
建设内容: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一期工程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50万元,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增1台30t/h燃煤蒸汽锅炉为主用锅炉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现有锅炉作为备用。
调试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10月27日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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