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东郊路16号,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798223°,北纬28.205728°,地处恒顺香醋仓库以东、东方红大街东延段以南、东郊社区以西、剑桥郡小区以北。地块红线范围内占地面积为76.872亩(51427.98m2)。
(1)土壤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初调补充调查以及详细调查检测结果,土壤中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1282-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因子分别为砷、铅、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铊共计14项。
根据统计结果综合分析,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检测浓度最大值为2010mg/kg,最大超标倍数99.5,出现在T22的0-0.5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8.0-8.5m;
铅检测浓度最大值为3230mg/kg,最大超标倍数7.08,出现在AS28的0.5-1.5m范围,铅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3.7-5.7m;
苯检测浓度最大值为9.11mg/kg,最大超标倍数8.11,出现在S17的7.5-8.0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7.5-8.0m;
苯并[a]蒽检测浓度最大值为862mg/kg,最大超标倍数156,出现在AS7的0.5-1.6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8.0-8.5m;
苯并[a]芘检测浓度最大值为674mg/kg,最大超标倍数1224,出现在AS7的0.5-1.6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9.5-10.0m;
苯并[b]荧蒽检测浓度最大值为590mg/kg,最大超标倍数106,出现在AS7的0.5-1.6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7.5-8.0m;
苯并[k]荧蒽检测浓度最大值为587mg/kg,最大超标倍数9.7,出现在AS7的0.5-1.6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2.0-3.0m;
?检测浓度最大值为931mg/kg,最大超标倍数0.90,出现在AS7的0.5-1.6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0.5-1.6m;
二苯并[a,h]蒽检测浓度最大值为116mg/kg,最大超标倍数210,出现在AS7的0.5-1.6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9.5-10.0m;
茚并[1,2,3-cd]芘检测浓度最大值为357mg/kg,最大超标倍数63.9,出现在AS7的0.5-1.6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7.5-8.0m;
萘检测浓度最大值为1346mg/kg,最大超标倍数52.8,出现在AS18的3.0-5.0m范围,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7.5-8.0m;
氟化物检测浓度最大值为1250mg/kg,最大超标倍数0.47,出现在TZ5的5.0-5.5m范围,氟化物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4.9-6.0m;
石油烃(C10-C40)检测浓度最大值为24200mg/kg,最大超标倍数28.3,出现在S7的1.0-1.5m范围,石油烃(C10-C40)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8.0-8.5m。
铊检测浓度最大值为1.76mg/kg,最大超标倍数1.02,出现在TZ5的8.0-8.5m范围,铊超过筛选值最大深度为8.5-8.9m。
根据土壤样品结果进行计算统计,砷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372.4m2~21217.6m2,铅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574.9m2~2172.5m2,苯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189.2m2~821.3m2,苯并[a]蒽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856.7m2~11260.6m2,苯并[a]芘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1809.0m2~16817.9m2,苯并[b]荧蒽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423.6m2~10759.7m2,苯并[k]荧蒽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654.6m2~2141.4m2,?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299.8m2,二苯并[a,h]蒽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1298.7m2~14161.3m2,茚并[1,2,3-cd]芘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288.2m2~10108.7m2,萘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393.6m2~8982.2m2,氟化物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875.7m2~4246.8m2,石油烃(C10-C40)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856.7m2~4350.1m2,铊在不同层位超过筛选值的面积范围为633.1m2~2505.5m2。
根据不同层位深度污染面积,地块超筛选值土壤的面积约为4.08万m2,体积约为21.4万m3。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初步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所有点位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地块内地下水中主要有12项指标超过对应筛选值,分别为pH值、色度、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氟化物、铅、铝、钡、五氯酚、苯并[a]芘、苯并[b]荧蒽。地块外对照点有4个因子出现超标,分别为色度、氨氮、苯并[a]芘、锰。
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外地下水水流向的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GW4,但是该点位出现了特征因子超标现象,超标因子为色度、氨氮、锰和苯并[a]芘,本次重新选取地下水对照点W6进行取样检测。本次初调补充采集的地下水对照点位样品筛选结果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评价标准值,对比分析检测结果,所有检测指标结果均低于Ⅳ类标准限值。
详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1个地下水采样点,经检测,有9个地下水点位样品检测结果出现超标现象,各超标因子及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色度(最大超标倍数1.80)、锰(最大超标倍数8.80)、挥发酚(最大超标倍数12.8)、氨氮(最大超标倍数40.5)、氟化物(最大超标倍数0.55)、苯(最大超标倍数18.5)、苯乙烯(最大超标倍数1.42)、石油烃(最大超标倍数3.90)。
详细调查地块外共布设4个地下水采******居民区,地下水氨氮轻度超标可能与人为活动有关。
小结:调查阶段初调阶段布设的3个地下水监测井出现超标现象,详调阶段布设的11个地下水监测井中有9口出现超标现象,本次污染区域的确定仅针对地块红线范围,考虑到项目地块所在区域水文联系紧密,地下水水质存在动态变化,从最不利的情况下考虑,并结合地块初调与详调结果计算,本次地下水污染范围为47367.1m2。根据水文地质勘察结果,该地块地下水含水层岩性主要为杂填土、粘土,含水层厚度按3.0m计,孔隙度按照0.73考虑,故超标水体体积约10.4万m3本次地下水污染范围为地块红线范围,即76.872亩(51427.98m2),超标水体体积约10.4万m3。
(3)地表水调查结论
本次详细调查对地块内污水池区域进行取样分析,经检测,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值,采集的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出现超标现象,超标因子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倍数2.12)、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60)、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倍数0.78)、氨氮(超标倍数1.36)、总磷(超标倍数0.30)、铁(超标倍数0.02)、锰(超标倍数6.33)。地表水耗氧量检出浓度较低,地表水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偏高可能与长期荒废水池中动植物作用和人为活动影响有关。
综上,该地块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超标情况,需要开展该地块风险评估工作,为下一步地块管控修复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