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支队防护服装洗涤中心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4XFCG-23
******消防救援支队防护服装洗涤中心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5,905.38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道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进行报名登记。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1日 9时30分。
九、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道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1日 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道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转8006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电话:0757-******/******/******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裕和路1号
联系电话:0757-******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注:
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免费提供,如供应******银行汇款方式购买,售价:300元;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应注意相关汇款信息,对已汇出款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
******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2024XFCG-23。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2
******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3.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3.1.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如需要购买时,需提供汇款凭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3.2.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的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携带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登记,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如有购买磋商文件纸质版的,采购代理机构一并发出纸质版的磋商文件)。
(2)网络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将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的邮箱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消防救援支队防护服装洗涤中心改造项目”。
②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的邮箱:******。
③网络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磋商文件,须交人民币300元的标书费以及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