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QSST2024FG05002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银行评估机构框架入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P15 “6.招标服务费”
6.1中标单位******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20%的优惠。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1)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 服务招标费率 |
100以下部分 | 1.5% |
100-500部分 | 0.8% |
500-1000部分 | 0.45% |
1000-5000部分 | 0.25% |
5000-10000部分 | 0.1% |
10000-100000部分 | 0.05% |
******以上部分 | 0.01% |
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中标费为:
总共交纳的中标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中标费)
=100万元×1.5%+(500-100)万元×0.8%+(600-500)万元×0.45%
=1.5万元+3.2万元+0.45万元=5.15万元
(3)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4)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服务费。中标单位不按规定交纳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抵扣服务费,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5)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6)经依法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6.2按照约定,项目评审费用在缴费通知单列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与招标代理服务费一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
更正为:
6.招标服务费
6.1由于本次项目属于框架协议入库招标,没有固定中标总金额,结合本次招标的数量、预算以及项目性质,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每家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合计3000元。
6.2按照约定,项目评审费用在缴费通知单列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与招标代理服务费一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
2.原招标文件中P36“附表三”“商务评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与其他单位合作情况 | 投标人2020年度至今与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央企、国企、市属企业等的合作情况,每提供一个案例的得3分,满分20分。 ******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小额贷款机构等。 |
公司实力 | 投标人2020年度至今获得过由******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获得两年或以上的得5分,获得一年的得2.5分,无不得分,满分5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与其他单位合作情况 | 根据投标人2020年度至今与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央企、国企、市属企业等的合作情况进行评比: 1、合作类别为房产、土地类的,每提供一个案例的得3分,满分15分。 2、合作类别为除房产、土地以外的其它类别的,每提供一个案例的得3分,满分7分。 注:(1)******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小额贷款机构等;(2)上述1和2合计最高得22分,同一个案例涉及不同类别评估的按照单项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 |
服务便捷性 | 投标人在汕头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注册地或办公场所在汕头市范围内的,得3分。 投标人在珠三角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注册地或办公场所在珠三角区域范围内的,得2分。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汕头市、珠三角地区以外)设立分支机构或注册地或办公场所在广东省内(汕头市、珠三角地区以外)范围内的,得1分。 其它不得分。注:提供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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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街道西环城路38号
联系方式:莫经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联系方式:张小姐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4-******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