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日10:30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linyi/)公开拍卖:
1、位于蒙阴县旧寨乡龙汪峪村的富余石英石、长石混合物一宗,约13703.25吨,详见《测绘评估报告书》,起拍价19.3216万元,竞买保证金19.3216万元。
2、位于蒙阴县西儒来村5号橡胶坝下游100米南侧沙堆一宗,约26938.62吨,详见《测绘评估报告书》,起拍价67.3466万元 ,竞买保证金67.3466万元。
******商行政管理机关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经我公司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特别声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缴入指定账户并与委托方签订移交合同,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否则视为违约。
2、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质量和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以交付现状为准,标的质量和数量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一切瑕疵,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买受人自行协调标的物开挖清运过程中工地现场的一切事宜。买受人自行协调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等相关的所有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环保、运输、道路、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买受人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保证委托方和项目施工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索赔、处罚、责任及损失。
4、标的物的装载、运输费用以及标的物的装载、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5、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竞买手续办理:有意竞买者,请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名注册后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报名,持有效证件联系我公司办理签署竞买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16时前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由竞买人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生成并自行缴纳、查询保证金,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方可参加竞买。
联系人: 刘经理 ****** 邹经理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