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5 15:03:11 ,在泉州市审批服务网上中介超市为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 寻求【工程招标代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安溪2026年度养护工程及分中心采购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包
- 事项名称 工程招标代理
- 主管部门 ******建设局
- 项目单位名称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
- 选取方式 随机选取
- 发布方式 普通
- 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
- 最低费率(%) 90
- 最高费率(%) 90
- 工期要求 365日
-
联系人
刘育泉
- 联系方式 ******
- 项目要求 1.2024年10月以来在本中介超市“信用黑榜”公布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竞价。2.安溪2026年度养护工程包含G358线K87+725-K98+066段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等项目,以及分中心办公用品、生产物资、机械设备等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3.工程类服务费:按泉路工〔2024〕18号文中的招标采购代理费最高限价的90%,单次招标代理服务结算。4. 货物类、服务类服务费按以下方式计费:采购限额在2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范围内,中标服务单位应免费提供发布采购公告服务;采购限额在10万元(不含)至30万元(含)范围内,每个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0.3万元;采购限额超出30万元(不含)以上,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中标单位结算。5.付款方式:每个项目完成招投标或采购服务结束且提交给发包人完整内业资料,一次性支付每次招投标项目的代理费或采购服务费。6.每次招标代理服务或采购服务单独签订单项合同,计费方式不随年度工程项目或采购项目个数的增减和计费基数大小而调整。7.业主单位保留因资金到位情况、养护计划调整等原因随时无偿取消项目的权利。8.工程包以外新增项目,业主视中标单位完成委托任务质量好坏可直接委托中标单位进行代理,亦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代理服务。项目增减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9.若年度所有项目招投标或采购服务费累计达到50万元,则新增项目不再适用本次采购结果,需另行研究、另行确定服务单位。10.其他相关要求以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溪分中心要求为准。
- 选取理由 根据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专养公路养护工程招标采购管理指导意见》2024修订稿(泉路工〔2024〕18号)之规定。
-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6-05
-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6-09
- 是否限定区域 否
- 中介注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