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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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085,128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夹江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三期) 澄清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问题1:夹江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三期)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为361205.77元,清单说明中规定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根据(川交规﹝2023?{13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按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计列,填入工程量清单中,同时其他子目的单价或合价中不得再重复填报该项费用。”请问是以招标文件为准还是以清单说明为准? 回复:安全生产费请以招标文件为准,即安全生产费为361205.77元。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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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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