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流花溪加油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05 17:30:24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乐山市五通桥区流花溪加油站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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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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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五府定〔2025]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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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乐山市五通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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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占地约 12 亩,新建 4 座 30 立方米双层承重储油罐,新建 4 台四枪潜油泵加
油机;新建二层站房 1 座;新建钢结构加油罩棚 1 座;新建 10 个新能源汽车停车
位,配套充电桩及室外箱变 1 座;新建洗车机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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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7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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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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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该项目所有招标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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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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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06 00:00至2025-06-1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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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06 00:00至2025-06-1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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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①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代理机构诚信分为100分;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证书全本复印件、职称评定表、任职文件及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截图)。;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③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④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需至少具备5个房屋建筑类业绩。⑤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干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下浮20%收取。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发送至邮箱:******;供招标人选择参考;若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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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唐老师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