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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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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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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03

   项目概况

龙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03-00015 项目名称:龙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龙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

(一)工作内容:按照龙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方案序时完成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土地权属调查、实地测绘核实、公示审核、数据库更新、维护、汇交、入库、合同签订、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各种公示图报表的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资料打印。

(二)工作依据

1、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7)《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8)《土地调查条例》(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8 号);

(9)《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 17 号令);

(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1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4)《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2017);

(15)《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

(16)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17)《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

(1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3)

(19)《测绘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2.数学基础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 120°,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统计汇总时,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将亩(mu)作为辅助面积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 3 位有效数字。

4、调查图件

调查图件:包括******居民地、名称注记等图层组成的矢量数据;将正射影像数据与解译后的矢量数据套合打印的1:2000 比例尺工作底图。

5、界址点测量方法

以图解法为基础,辅以实地勘测法进行补充调查确定界址点坐标的方法,即利用工作底图到实地核实解译界址点的正确性,对解译界址点与实地不符的,经实地标绘或测量予以纠正。

6、调查精度:图解法和解析法精度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摸底调查及外业测绘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级土地延包工作小组及测绘单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流程,互相配合,有序开展权属调查、资料收集、现场指界、地块测量等工作,逐户填报《龙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摸底调查表》,形成初步数据调查成果。村级土地延包工作小组和测绘单位人员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土地实地测量结束后要打印摸底工作底图交到村委会进行再次核对,最终形成地块分布图、承包地块调查表。村集体存在疑问的,测绘单位要做好技术咨询服务。

2、信息核实及地块补测

根据《龙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摸底调查表》初表,对表内承包户信息再核实,有错误的及时修正,同时对承包期限变更、承包方户籍信息变更、承包地块基本信息变更、承包地块权属关系变更等变更情况,进行外业修补测,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乡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暂缓登记。

3、公示、公示勘误修正及数据库处理数据库更新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导出、修饰、编排、编制并打印公示表以及公示图由村委会张榜公示,并按要求梳理统计农户反馈的问题,有反馈问题的需经乡镇村委会两级审核确认后,技术人员实地重新核实勘误一次修正(无严重问题的不再二次公示)根据勘误结果修改数据库;公示无异议后,要对全库的数据结构的规范性,属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规范要求整合建立标准数据库。

4、结果确认

反馈仍有问题的,需经乡镇村委会两级审核确认后给予第三次核实修正,并重新出电子版签字资料,由村级土地延包工作小组再次组织变更户签字,一次数据库数据修正,形成打证标准数据库,公示无异议后,建立登记簿、土地延包合同。

5、修改或颁发权证

将本次土地延包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按规定程序共享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合同内容做好登记,并修改或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

6、成果验收

******服务中心组织的成果验收。

(四)工作成果

1、文字成果: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纠纷调解协议书、检查记录、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申请书、委托书、报告、决议(意见)以及会议记录等材料(纸质、电子各一份);

2、图件成果:1:2000 比例尺工作底图、公示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等图件(纸质、电子各一份);

3、簿册成果: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宗地图)等簿册。

4、数据成果:文字报告、电子图件、表格、数据库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五)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

1、人员要求:为确保服务的及时可靠性,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设立内部考勤打卡制度,成交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组成员应当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到达项目地点,采购人不定期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核查,无故应全员在岗,且不得变更项目组内全部成员,若现场人员与拟定的项目组成员不一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对成交供应商做相应处罚。

2、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成交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耗材、税金、数据汇交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当注意工作安全,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中级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截至磋商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在磋商会议时间开始起30分钟内,如因电子评审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开标同步视频直播:可通过“云直播”平台观看开标现场。电脑 PC 端通过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chaoyang.gov.cn)“直播入口”进入本项目直播间进行观看,开标会议结束后,供应商及时扫描屏幕二维码进行磋商。 7.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朝阳市中山大街一段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99E号30C号楼208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王工 电  话:******
 

附件下载:

龙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更新维护磋商文件6.3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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