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交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工程为淮滨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投资项目(省补助资金项目),工程地址:信阳市淮滨县。主要建设内容如下:(王腰庄-梁庄)段位于张里乡:(龙岗-凡围)段位于邓湾乡:(马集林场-曹寨)段位于******街道;(老关-周庄)段位于******办事处。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肆拾陆万伍仟零陆拾捌元贰角玖分(¥******.29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谢芹芹;技术负责人:肖文亮
5.工程质量符合_《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工程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_。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工程进度付款采用计量支付的方式,发包人视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向承包人支付。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90日历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9.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陷责任期为1年。10.发包人扣留签约合同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退坏
11.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12.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_二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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