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LF0124ST01QY95)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5月9日
一、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予以公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则不予受理。
二、 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4月24日举行开、评标会议,经招标人确认,现公示如下:
1) 评标情况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有8家或以上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4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5名的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
2) 中标候选人信息
******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35.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1
******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34.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2
******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34.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3
******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30.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4
******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投标下浮率:32.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5
******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30.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6
三、 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四、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4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4-******
******有限公司
******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汕头分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4-******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日期: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