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业服务(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2024-JHDFTJ-F100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服务(第二次)
2、项目编号:2024-JHDFTJ-F1001
3.评审排序、投标人名称和报价:
项目名称 |
合同包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综合 得分 |
排序 |
某单位物业服务(第二次) |
一 |
599390.46 |
******有限公司 |
559200 |
89.26 |
1 |
******有限公司 |
588000 |
80.89 |
/ |
|||
******有限公司 |
551438 |
80.08 |
/ |
|||
******有限公司 |
539300 |
71.87 |
/ |
|||
二 |
150000.00 |
******有限公司 |
145200 |
83.16 |
/ |
|
******有限公司 |
147000 |
86.62 |
1 |
|||
******有限公司 |
138000 |
74.72 |
/ |
|||
******有限公司 |
124700 |
78.33 |
/ |
1)资格审查小组由郑自烈、周敏文完成资格性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性要求,对5家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合同包一及合同包二:******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近3年审计报告,具体要求: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审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表,也未提供书面说明,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委员会推荐合同包一:中保维安绿清服务******有限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合同包二:******有限公司预中标供应商。
4.******委员会成员名单:郭学新(组长)、肖艳华、张锦中、林燕丽、陈建乐
5.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质疑渠道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否则不再受理。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先生
移动电话:******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沈先生
移动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郑工
办公电话:0754-******
传 真:0754-******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