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及主管网提标改造项目施工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的“大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及主管网提标改造项目施工一、二、三标段”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一、原各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修改为: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可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并在合同签订后,专业分包工程实施前需将其选择的拟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的条件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严禁违法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具备所分包工程相应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