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林业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5]55号)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我县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粮油、等优势特色产业中,评定“2025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25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品牌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中报材料
新申报及复评品牌,需按附件1-4的要求,提交一套申报书,其中说明性文字要求准确、精炼,佐证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封面、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评定程序
******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附件表格报送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便择优筛选推荐上报,逾期未报则视为放弃推荐。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室,电话:0598-******。
******水利局
2025年6月3日
一、申报范围
围绕我县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粮油、等优势特色产业中,评定“2025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25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品牌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中报材料
新申报及复评品牌,需按附件1-4的要求,提交一套申报书,其中说明性文字要求准确、精炼,佐证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封面、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评定程序
******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附件表格报送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便择优筛选推荐上报,逾期未报则视为放弃推荐。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室,电话:0598-******。
******水利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