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
招标阶段 |
(EPC+O)招标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若采用现金形式缴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如下: ******银行:******有限公司尤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8点30分00 秒(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5年8月27日8点30分00 秒(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6.3.3/7.1.1条款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中“定标工作开始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修改为“定标工作开始时间: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尤溪县环境卫生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08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