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交易项目编号 | |||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综保区智慧物流分拨中心一期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汕头综保区智慧物流分拨中心一期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综保区扩围北区HJ-03001单元00501-1地块(汕头综保区扩围北区一期,北临埭头路、南临汇洋路、西临东翠路、东临东湖东路合围区域。)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统筹投入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8521.12㎡(总计容面积153261.23 ㎡)。各单体建筑面积分别是①1#物流分拨中心:13680.6㎡(层、丙类、建筑总高度 35.2米)、②4#物流分拨中心:35082.69㎡,其中物流仓库24274.95㎡(3层、丙类、建筑总高度35.2米),配套服务用房10807******消防水池659.27㎡,泵房144.35㎡,开关房88 ㎡,变配电房212.01㎡,废弃物及可回收物品收集与处理站55㎡、1#北侧的装卸平台及4#西侧货运通道+南侧的装卸平台、④食堂:370㎡(耐火等级二级,建筑总高度5.2 米)、⑤01门房:40㎡(建筑总高度4.25米)、⑥02门房:24㎡(建筑总高度4.25米) 项目预算审核总投资******4.46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6.00元、其他费用******.44元(其中含工程监理费 ******.48元),预备费******.72元。 | ||
招标内容 | 汕头综保区智慧物流分拨中心一期工程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等过程的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绿色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
工期 | 施工工期预计32个月。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如施工工期延期及项目工程量出现增减时,监理服务同时顺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为2年。 | ||
最高投标限价 | ******.48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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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且不得担任超过3个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含本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280/TPBidder)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7日 18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23日 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30日 17:00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5年5月6日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3日 10:00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3日 10:00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保税区C09地块C栋C403f01 |
招标人联系人 | 郭弘熙 | 联系电话 | 0754-******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濠江区达西路西泽园C幢首层103间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电话 | 0754-****** |
行政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监察部门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二、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30%向中标单位收取。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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