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楼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CG******3
项目采购计划编号:MB************5456
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标项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一 | ******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楼维修改造项目 | 1 | 项 | 251.9971 | 251.9971 |
采购需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附楼维修改造项目,共一个标项,详见采购文件。
工期: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并通过最终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1.4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如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任命书);
4.1.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
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login;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磋商;
磋商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4.1.2操作指南
《CA驱动和申领流程》:******/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a2eab82.0.0.******dfe711eb95dfcbd682359e54
《CA管理学习专题》:******/luban/ca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luban/e-biding
4.2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4.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
4.2.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本项目供应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税务局
地址:******街道文苑路3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尤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财政部国库司
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26号院1号楼
联系人:财政部政府采购投诉与举报受理窗口
监督联系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采购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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