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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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勘察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修改为: 1.3.2设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人员中应至少包括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修改为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 (5)******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修改为: 3.5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 (5)******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 优良工程及获奖(3分) 所承担的勘察的水利工程项目近5年,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大禹奖)的,得2分,最高2分;同类工程在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为优良工程,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1分(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的,其中一等奖按100%得分,二等奖80%得分,三等奖60%得分)。 修改为: 优良工程及获奖(3分) 所承担的设计的水利工程项目近5年,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大禹奖)的,得2分,最高2分;同类工程在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为优良工程,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1分(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的,其中一等奖按100%得分,二等奖80%得分,三等奖60%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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