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境内
1.1.2项目建设规模: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玉树巴塘至杂多段:项目路线起于玉树巴塘机场岔口,接玉树市至机场一级公路,途径多拉马康、上拉秀、长拉山、石佛沟,止于终点杂多县城东侧顺接既有道路。项目路线全长181.551公里,主要建设路基、路面、防护、桥涵和隧道等工程,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和项目在路网中的功能定位,并综合考虑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既有道路资源利用,全线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升级改造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和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按照21米和18.5米控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I级(完全利用桥梁维持原设计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杂多至加吾拉(省界)段:项目起点位于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闹丛村,向西经杂多县城、洼里山、查青路口、藏尕村至终点加吾拉(省界),路线全长93.387km。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等工程。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玉树巴塘至杂多段为BJSJ-1标段;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杂多至加吾拉(省界)段为BJSJ-2标段。
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玉树巴塘至杂多段工程、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杂多至加吾拉(省界)段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BJSJ-1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370.0天
标段招标范围:1、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玉树巴塘至杂多段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1)本项目的详勘、定测及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2)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方案设计;(3)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4)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方案、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以及相关各行业的意见;(5)做好本阶段审批所需前置要件专题编制、评审、报批的配合工作;(6)配合招标人项目报批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7)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按时提供相应施工标段招标所需的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清单计量规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等;(8)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一般、较大、重大变更的补充设计及预算等编制工作)及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2、勘察设计周期180天,后续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提交沿线附属设施、用水用电、行业迁改单行本;(2)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提交病害调查、试验检测报告,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3)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4个月内完成征地拆迁图编绘;(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5)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标段编号:?E************001002
标段名称: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玉树巴塘至杂多段工程、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杂多至加吾拉(省界)段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BJSJ-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370.0天
标段招标范围:1、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杂多至加吾拉(省界)段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1)本项目的详勘、定测及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2)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方案设计;(3)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4)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方案、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以及相关各行业的意见;(5)做好本阶段审批所需前置要件专题编制、评审、报批的配合工作;(6)配合招标人项目报批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7)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按时提供相应施工标段招标所需的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清单计量规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等;(8)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一般、较大、重大变更的补充设计及预算等编制工作)及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2、勘察设计周期180天,后续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提交沿线附属设施、用水用电、行业迁改单行本;(2)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提交病害调查、试验检测报告,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3)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4个月内完成征地拆迁图编绘;(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5)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BJSJ-1、BJSJ-2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BJSJ-1 BJSJ-2 |
近8年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个里程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隧道)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BJSJ-1 BJSJ-2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项的规定。 |
注:同时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1.4.4项的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标段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BJSJ-1 BJSJ-2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8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若职称证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
2、近8年内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号
联?系?人:荔继华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何晓东
电 ?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05月07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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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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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保函原件。 ************银行保函原件; e.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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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注: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注: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注: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30~45分;主要人员20~30分;技术能力0~5分;业绩10~25分;履约信誉5~10分。 技术建议书:45.00 分 主要人员:20.00 分 业绩:20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 分 注: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注: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下述“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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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和得分 |
评分标准 |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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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45.0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9.0~11.9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和总体设计 思路可行的得12.0~15.0分。 |
15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9.0~ 11.9分; 2、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12.0~15.0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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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较为可行的得3.0~3.9分; 2、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0~5.0分。 |
5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0~3.9分; 2、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0~5.0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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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0~3.9分; 2、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0~5.0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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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20.0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满分20分。 |
20分 |
2.2.4(3) |
评标价(10.00)分 |
投标报价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其中F=10,E1=0.2,E2=0.1。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10分 |
2.2.4(4) |
其他因素(25.00)分 |
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满分20分。 |
20分 |
履约信誉 |
投标人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得5分,“A”级得2分,“B”级得-1分;“C”级得-4分;“D”级得-7分。 注:投标人评标阶段信用等级认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9.2款。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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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以投标人勘察设计费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不含),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