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晓燕 ******
报价起止时间:2025-04-15 15:02 - 2025-04-18 20:00
采购单位:泽普县民政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描述:服务内容: 通过政府购买1个服务项目,结合全地区技术指导及人才能力提升服务项目共同推动精康融合进行扎实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督导评估服务,引导社区康复机构的规范化运作,有效提高精神障碍康复服务能力。;采购人需求描述:服务内容: 通过政府购买1个服务项目,结合全地区技术指导及人才能力提升服务项目共同推动精康融合进行扎实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督导评估服务,引导社区康复机构的规范化运作,有效提高精神障碍康复服务能力。;
次要参数要求:1项 200000.00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必须上传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财务报告); 6、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泽普县 泽普镇 和谐大街7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