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安市溪尾镇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5-(FA)ZBDL-009
项目名称:福安市溪尾镇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采购需求:
本项目无具体预算金额,具体服务费按政府规定供养对象保障金的金额进行支付。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安市溪尾镇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 | 1.00 | 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货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方式:(1)现场报名: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2)邮件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采购文件费用到本公司采购文件费用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 ******,并电话确认后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网址:******/cn/index;
(2)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溪尾镇镇前路1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联系方式:小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