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关于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学员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 2025 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琼农字〔2025〕112号)精神,我局按照遴选2025年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对象的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仔细审查,初步确定推荐8名申报人员为我县2025年“头雁”项目培育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符瑞祥(昌江县海尾镇五大村种植大户 法人)
******有限公司 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
王 ******有限公司 总经理)
吉晨祥(昌江县叉河镇叉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理事长)
高 ******有限公司 总经理)
刘雄永(昌江十月田刘雄永水果种植场 法人)
******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公示期为******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
联系电话:0898-******
单位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县政府大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