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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徐闻县角尾乡灯楼角红色遗址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宣传部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E |
中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宣传部 | 合同金额(元) | ******.62 |
合同单位(甲方) | ******宣传部 | 合同单位(乙方) | ******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 | 150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01-18 00:00:0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合同主要内容 | 一、土建部分:1、公标项目,工期120日历天2、履约担保:承包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工程费用合同总价款的5%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保函形式或现金形式3、预付款:工程费用的30%。预付款扣回的方式:EPC工程签约合同价的30%提出申请,经监理审核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提出申请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合同价款(不含预付款)支付至EPC工程签约合同价的50%和70%时,分二期等额扣回。4、进度款:每月按实际完成且经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公司审定的当期进度款的85%支付5、结算款:竣工结算总费用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2年,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在14天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额6、违约条款:承包人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3000元/天的违约金,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二、设计部分:设计部分金额509279.83元,工期30日历天。 | ||
其他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