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特困人员增额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九清路188号D栋2单元1楼 | 800,000.00元 | 成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增额食材配送服务(下浮率):1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成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增额食材配送服务 | 成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增额食材配送服务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本项目预算用完为止且配送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为准。采购需求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新的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中标人必须保证不得断货,采购人应合理安排每月的资金用度。如出现预算资金已用完但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则合同自行终止 | 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等合格证明材料,肉质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 (9)猪肉生产厂家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在每次配送猪肉时应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同时,配送其他畜肉类、禽肉类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其他有效检疫合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竹、尹晓莉、翁力、胡欢、李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及合理利润原则收取108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1580;
2、本项目最高限价:800,000.00元;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监督部门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王泗镇三柏村五组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2号6栋13层2号
联系方式:******、******(仅限技术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仅限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